有关性少数几个概念的心理因素
作者:国雄
写于2024-05-21
22:35 次阅读
发布者:彩虹发布
特以此文纪念1990年5月17日国际不再恐同日34周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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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图片来源于互联网)
一、性倾向
1)性倾向概念:
英文Sexual Orientation,是指内在的,自己不可控制的,不可被改变的对某种性别吸引的倾向性。
2)性倾向的成因:
虽然还未被发现,但近年的大多研究结果都指向先天形成。对性倾向成因的期待,支持性少数的人群期望是科学公正的;不理解者、恐同(跨)者、反同(跨)者则期望结论是后天的。
3)性倾向的个人自我意识:
是指认知到自己的性倾向指向的确定或不确定的状态,这实质上是自我感觉到自己被哪个性别的人吸引。在没有外界干扰的前提下,大多数人在童年时,大约7-10岁时,就意识到自己被男孩还是女孩吸引。在中国的文化教育背景下,很少有这个年龄段的儿童会知道“性倾向”这个词,更加不要说理解了。在世界范围内,自我意识深受文化因素的影响,特别是教育和宗教。性教育制度完善的国家,会促进社会开展健康的性教育,孩子的性倾向的自我意识接受阻力会更少一些。反之,性教育落后或根本没有性教育的国度下,自我意识的功能则会发展相对延缓,他们较晚、很晚才意识自己的性倾向,有的甚至终生不能意识到。性倾向概念在异性恋人群可能会不受重视,因为他们是社会群体的大多数,认同度高,对本概念不会太敏感,但在性少数社群,性倾向和性别认同是性少数个人和社群问题的研究核心。
4)性倾向的判断:
性倾向的自我意识过程,实际是性倾向的判断过程,即判断自己是被哪个性别的人吸引、喜欢上哪个性别的人。性倾向的判断是凭自己的直觉,一般不需要经过太复杂的环节,包括性体验,就象判断一张纸是什么颜色这么简单,性倾向的判断也不需要依靠他人,只需要凭两个因素判断:性欲望和感情欲望。一般性欲望是最原始的、最强烈的原始动力,另一个因素是感情欲望,即欲与之建立稳定的情感关系的愿望。那些经过性体验的才知道和确定自己的性倾向的人,特别是成年人,要么对自己的直觉不够自信,要么可能是生物学层次和社会文化层次的因素。
5)性倾向的接受:
这包括自我接受程度和他人接受。自我接受一般称作“自我认同”,就是指自己意识到自己的性倾向后所持的态度。接受自己的性倾向的人,被认为自我认同良好,这类人认为无论什么性倾向都是一种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状态,其内心一般比较平静,不会产生剧烈的心理冲突。不接受自己性倾向的人,自我认同差的人大多会内心彷徨,恐惧。预后发展可能会否认、压抑、指责或求助。他人接受,是一种社会反应。自我接受和他人接受是一种社会互动过程,良好的自我认同能抵挡住社会上流言蜚语。若社会上较多人能接受性少数群体,则会有助于个人提高自我认同度。性倾向的接受和性倾向的自我意识一样,都深受社会教育和文化的影响。

二、性别认同(本部分来源于百度词条《性别认同》,由北师大儿童性教育课题组认证)
性别认同是指一个人内心深切感受到的基于个人体验的性别,可能与出生时被指派性别相同(也就是顺性别)或者不同(也就是跨性别)。所谓被指派性别,指的是一个人在出生时被分配或指定的性别。这种分配或指定通常体现为在出生证明、身份证件等上面的性别标记。在医学和社会学文献中,被指派性别常被称为“原生性别”(natal sex)或者“生理性别”(biological sex) 。性别认同与性倾向、社会性别、性别表达、性别不安等概念有所联系,但实质各不相同。性别认同通常在童年形成,学界认为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都对性别认同有影响。我国的法律与政策中,虽未明确提及性别认同的概念,但有多个条款提到不同性别应享有同等权利、禁止基于性别的歧视。学术界基于法理推论,认为“性别”理论应当涵盖所有不同性倾向、性别认同、性别表达的群体。此外,值得注意的是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(2020修正)中正式把性教育列入法律。这对性别平等的推进和教育起到重要作用。接纳每个人在性倾向、性别认同、性别表达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,以及不因此而遭受污名、歧视和暴力,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儿童青少年对于与性别认同有关的性和性别多元的了解,将有利于他们理解与识别和社会性别有关的歧视、偏见,发展宽容和尊重的价值观,学会接纳自我和他人,进一步创造更友好的社会。
三、出柜
性倾向的自我接受和他人接受的中介就是众所周知的出柜,就是向他人公开自己的性倾向。他人接受度高的社会环境下,出柜一般会得到更多人的认可。出柜与否是一个很复杂的话题,涉及自我认同、出柜场所、出柜对象、他人接受、社会环境几个因素。自我认同只是一个起点。出柜场所一般指家庭、学校、职场、社会等,出柜对象因出柜场所不同而变化。家庭最根本也是最困难的出柜场所,面对自己父母也是最难应付的一个环节。自我认同度不是很高的话,出柜遇到很多挑战,因为出柜肯定要面对一些可以预料和不可预料的后果。还要了解出柜对象的亲密程度,出柜后他人的反应的预见度。社会环境(包括家庭环境)的支持度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。出柜的从微观上来看是似乎只是个人的事,在宏观上来看,却考验社会的教育发展水平和文化包容度。因为我们出柜的目的除了改变家人的认知,还有改变整个社会对性少数群体的认知。改变社会认知是一件很困难的事,社会越复杂,改变阻力越大。改变社会认知更重要的是更多性少数群体的成员提高自我认同度。
四、反歧视
歧视是自我认同和出柜过程中最大的挑战。歧视与个体思想、社会文化和法律密切相关。反对歧视除了要立法,守法外,还需要更多人为正义发声。歧视无论在什么形态的社会都会存在,即使是发达国家和法律体系较完善的国家,也较为棘手的社会问题。面对歧视首先从自我做起,不自我歧视(这需要良好的自我认同),在群体内部不歧视别的社群成员,例如娘炮的,双性恋的、跨性别的。不歧视别的弱势群体的成员等。歧视的个人层次原因在于以个人为中心的狭隘思想。在社会层次的原因在于不合理的文化传播、缺乏社会成员关爱教育等。反歧视教育包括反对所有的歧视,包括恐同恐跨,歧视不出柜的人,歧视艾滋病人或艾滋病毒感染者、歧视失足人士等。核心是要树立人人平等的社会观念。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。需要全社会成员共同努力。
五、亲密关系
性少数的亲密关系发展过程和其他社会成员的发展过程差不多,但我国性少数社群成员普遍缺乏社会支持,亲密关系较难建立起来。自我认同度低、不出柜的同性伴侣难以形成长久的伴侣关系。
这当中的因素包括:同性伴侣相处时间不长久,成对的伴侣数量不多、频繁更换伴侣特别是性伴侣,同性伴侣在公众场合的可见度较少,特别是能提供给性少数成员开展社群活动的数量不足,活动场地运作难以保障、现行婚姻制度对同性伴侣不承认等。
六、同性婚姻
同性婚姻的最终手段当然是要通过立法,但目前我国要推动立法是很困难的。因为我们群体自我认同良好的人不多,社会的接受程度也不高,特别是广大的农村,更不要说能顺利出柜的人了。另外能在一起生活的同性伴侣虽然逐年增多,但总体比例上还处于较低的水平。成对伴侣总体数量不多,伴侣相伴持续时间较短。这都难以形成能顺利立法的稳定因素。顺便提一下,推动同性婚姻的前提是让社会更广泛地了解和接受我们性少数群体,没有这个社会基础,很难推动同性婚姻立法。
(图片来源于互联网)
本文参考和部分来源于:
爱白网:https://www.aibai.cn
百度百科《性别认同》:https://baike.baidu.com/item/%E6%80%A7%E5%88%AB%E8%AE%A4%E5%90%8C/104838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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